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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几年的时候隔壁邻居弃耕地一块,几年后我爸妈投资复耕了这块地,在2011年本村另一户人家通过我爸妈买

九几年的时候隔壁邻居弃耕地一块,几年后我爸妈投资复耕了这块地,在2011年本村另一户人家通过我爸妈买下这块地的使用权,这块地的原主人期间将他在本村房产和土地使用权转让给一户外地人(大约在二零零几年),现在他提出要该地转让费用,并声称卖房卖地时不包括这块地。请问他有这个权力吗?(该地不属于正式的耕地,是荒地但由村集体分配的)
提问时间:2021-06-18
律师与用户的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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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没有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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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什么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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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块地的性质不是正式耕地,也不是自留地,应该是那种不怎么好的地,由集体统一安排送给每家每户的,但不是荒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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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土地是属于集体的。既然没有登记到他名下,他无权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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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在当年集体是承认他的使用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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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有没有土地登记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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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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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那仍然没有权力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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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
如果户口也迁走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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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那更不可能主张的
没有更多数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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