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
2000年的时候我家添了一个儿子,生产对上有一家人户口已转出,这家人为了逃避农税,就把土地丢给生产队了,队长收不到农税将此家人的土地划了1个人的给我家作为我家新增成员的责任地,我家不愿要,是队长强行给的(当年没有签协议之类的)。并且一直由我家交公粮农税水费等。2017年土地确权此份土地也在我们本本上,现在队长和村上都说要将土地收回去还给当时的那家人,说的依据是按1999年划地人口。我们找到乡上,乡上的意思这份土地应该是我们的,因为虽然1999年土地二轮承包但到2003年3月1日还有一个过渡期,在这期间土地还有个去向问题。请问这份土地能不能属于我们?如果不能属于我们那我们交的农税人工费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