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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年我借了35万给朋友,并且签订了借款合同跟收条,其中有6万是给他的现金,现在他不认现金部分,我起

17年我借了35万给朋友,并且签订了借款合同跟收条,其中有6万是给他的现金,现在他不认现金部分,我起诉他,法院会如何判?
提问时间:2021-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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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借款合同中注明现金多少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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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给现金的话,有没有收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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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
没有备注现金,收条写了是写收到我的35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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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有收条的话,一般很可能会按35万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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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以后借钱的话,都转账,这样起诉起来比较简单,纠纷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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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收集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先可以去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再去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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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最后一句发错人了
没有更多数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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