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合肥一家自称是外贸公司,网上发布了50吨核桃采购,签合同后一直没有采购,人现在抓到了,也退
2015年合肥一家自称是外贸公司,网上发布了50吨核桃采购,签合同后一直没有采购,人现在抓到了,也退赃了,但我的路费开销、误工费、核桃高价收来的,他们不要,我们又低价出售的,亏了很多钱,加上借来的钱需要利息的,损失了很多。请问:我可以到法院民事诉讼吗?有时间限制吗?除了路费等实际损失赔偿,还可以主张哪些赔偿?精神方面可以提出赔偿吗?大概多少?利息方面怎么赔偿呢?因为我是商贩核桃收购与卖出没有什么凭证,法院会支持赔偿吗?违约金是5.5万可以主张吗?另外,可得利益损失可以主张吗?还是只是赔偿实际损失,如果只是恢复原来的状态没有赔偿,对我们很是不公平,请问我的哪些主要可以得到法院支持呢?
提问时间:2021-09-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