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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喜欢一个男生四年,一年前正式确立关系。并以结婚为前提谈恋爱,中间因为他喜欢一辆宝马的高档轿跑

你好,我喜欢一个男生四年,一年前正式确立关系。并以结婚为前提谈恋爱,中间因为他喜欢一辆宝马的高档轿跑车,并以这个作为嫁妆为前提让我给他买车,车主的名字还是写我的(他无车牌号),现在恋爱谈了一年多,突然说性格不合,没感情要分手。因为新车买来一直他在开,然后他把他自己家里的车给我开了,现在分手把车换回来了,因为我觉得这车不适合我开,本来也是为他而买,所以前两天把车卖了,但是车是消耗品,所以卖了还是损失很多(将近30万),现在心里就觉得越来越不平衡,有电话找男生和他家长协商,想多少补点差额,但都协商不成,觉得这是我自愿给他买的。想问这种情况,我能追回损失吗?如果我想诉讼可以吗
提问时间:2021-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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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很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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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杭州上牌需要摇号,他没有名额,我是本来就有号子的,即使给他也是我的名字(车一直都是他在使用),然后他在某论坛上有发表过一遍关于我送他车的文章,但是文章里写的完全是以他自己的名义再买车,如果我以这个作为证据会有点用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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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是自愿的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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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对方有没有强迫或欺诈
没有更多数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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