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某焦炭厂乙:个体物流公司(无证)丙:车主(运输车)丁:运输车租赁公司乙与甲形成口头协议(无书面合
甲:某焦炭厂乙:个体物流公司(无证)丙:车主(运输车)丁:运输车租赁公司乙与甲形成口头协议(无书面合同),由乙找运输车对甲生产的焦炭运送到指定地点(运费由乙垫付给丙,然后在由甲支付给乙)!在某一次运输过程中,乙口头委托丙的车辆拉运焦炭,以手机短信的形式报号通知甲厂装货!但在满载货物的情况下,丁对车辆进行扣留!理由为,该车辆为丙在丁公司租赁的,但是由于好几月没有偿还租赁费,所以丁才对车辆进行强行扣留!但是丁已经没有偿还能力,直接跑路,人也找不到了!(此事情发生已经三年之多,当时对法律淡薄,没有诉讼,现在能否提起诉讼呢?现在焦炭一直在丁扣留,经过多年,焦炭已经无价值了)。请专家们帮忙解答
提问时间:2021-09-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