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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烦向您咨询一下,我在2019年10月3号定了一个小商铺,本来不想交定金的,当时销售欺骗我说,优惠活动到国庆节3号截止,过了3号就没有这样的优惠了,就因为她这样说,我才交了两万定金,(因为我的朋友在10月10号也去到这个楼盘了解,他选的商铺位置就在我选的隔壁,国庆都过了,他选的商铺价格反而比我更低,所以我认为销售欺骗我,为了让我尽快交定金),而且当时签认购书之前,她也没有给我看《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商品房买卖合同》、及附件、补充协议,委托经营管理协议、《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等相关法律文书,我认为自己被骗了,找她们理论,她们说随便怎么都不会退定金,请问怎么样才能退回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