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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岁孩子在课后辅导班摔伤骨折,我作为老师应该承担何种责任?

七岁孩子在我开的课后辅导班因自己走路不小心摔伤骨折,请问我该负什么责任
提问时间:2021-0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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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你好,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以外的人员人身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管理职责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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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
医药费都需要我付吗?而且她骨折处是去年的骨折处,从原来的位置断的,我都该负百分之几十的责任,孩子既没打闹,就是正常走路,拌到别的孩子的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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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你这种情况,一般是由另一个小孩的监护人承担赔偿责任,你承担补充责任,也就是百分之三四十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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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
但是那个孩子也就是站在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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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所以说这就是一个意外,共同来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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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
如果家长要求营养费,误工费等额外补偿我该怎么办,还有后期孩子的成长问题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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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营养费需要医院开证明,护理费需要适当承担的,后期成长问题没有鉴定,也不需要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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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
也就是说责任是共同的,我们需要每人50%的责任,我不用所有的全部负担,如果她不同意,就可以走法律程序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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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是这样的,对方不同意就等待对方起诉即可。
没有更多数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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