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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12月28日,我老公在某医院检查时查出肌酐为339,内生肌酐清除率20.10%,医生是否应告知肌

去年12月28日,我老公在某医院检查时查出肌酐为339,内生肌酐清除率20.10%,医生是否应告知肌酐值已经超出正常值几倍,且有可能发展成尿毒症?今年九月,我老公突然吃不下东西,去检查,肌酐已涨到2000多,说是尿毒症,第二天就开始透析。我们不专业,看不懂报告单上的数据,更不懂每一项的正常值到底应该是多少?都是今年医生让透析时,才知道肌酐是什么?我想咨询一下,去年给我们看病的那个医生,他有责任和义务告知我们肌酐过高、内生肌酐清除率太低,容易导致怎样严重的后果吗?他是否有责任和义务告知我们接下来应该到什么科去继续治疗,应该进一步做些什么检查??导致今天这种无法挽回的后果,作为医生,他有责任吗??
提问时间:2021-12-13
律师与用户的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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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有义务告诉患者的。你们可以向卫生部门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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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
但是我们没有证据,如果他否认没有告知我们,又该怎么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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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那您要先去补好证据!不然,谁都帮不了你!
没有更多数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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