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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下已经报过一次警了,警察来了也没有办法 ,就说你们谁受不了谁搬家。后来她就开始敲燃气管道。我昨晚和她理论直接告诉她,她要是再敲,我告她妨害公务,燃气管道是公会设施,她敲是否违法,我能起诉她吗?还是公安局应该按照治安管理处罚调理起诉他?2,昨天晚上的理论中,我说我家楼上也是孩子天天跑,我就把电视声音调大一些,陪自家孩子玩,就注意不到楼上的声音。而她们的意思是他们没有孩子,没有义务去体谅我们有孩子的苦楚。我说整栋楼有孩子的多,但也没有你这样的。所以到了这样的地步是调停不了。3,在下楼对质的过程中,她说她头晕迷糊,心脏难受,一个24左右的女孩说有心脏病,我实在是怀疑她故意装病,如果万一楼下说因为我家孩子她的了什么病 我们该如何应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