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邀律师
你好,可以直接执行其本人财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61条规定“侵权行为发生时行为人不满十八周岁,在诉讼时已满十八周岁,并有经济能力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行为人没有经济能力的,应当由原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这一规定明确了未成年人侵权应负无限民事赔偿责任,未成年人不仅负有用侵权时所有的个人财产承担赔偿责任,而且负有用成年后创造的财产承担赔偿责任。仅列监护人为被告,人民法院执行未成年人的财产没有执行依据,如果监护人丧失赔偿能力,权利人的权利就不能实现,就不利于保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