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撞车了,我全责,无人受伤,无责方修车费需要12900,交强险无责赔偿2000,第三商务险无责全赔,但

撞车了,我全责,无人受伤,无责方修车费需要12900,交强险无责赔偿2000,第三商务险无责全赔,但是需要垫付,但是我没钱垫付,无责方自己垫付之后,要求我赔偿她们在修车期间23的打车费,和车辆折损费,这样合理吗
提问时间:2021-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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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的车辆买了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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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5月3日晚我车被撞开始到5月26日我自行垫付取车为止:1、我们夫妇的打车费共2104元,你要单据我可以打出来给你,零头抹掉了;2、我的车是刚上路的新车,参照我上的平安保险,车辆的月折旧率是0.6%,车价是2***元,修理期间23天,车辆折损费是1094元(=2****0.006*23/30);两者合计319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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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买一个星期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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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无责方发给我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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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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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打车费不合理。车辆折损费一般法院会部分支持,不过这个算的比较低。
没有更多数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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