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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妈56岁,我家是开超市的,邻居因为一些杂物,把我妈给打了,三个人殴打,一个人在旁边辱骂,是对方先动手的,上半场是砸我家啤酒瓶还有其他东西,间隔半小时后,找三个人来吵架,随后就动手打人,我妈也还手打了对方。当天我妈住院了,住了20多天,外伤多处软组织损伤,冠心病,医药费花了近两万多,对方没有任何表态和赔偿,当天对方也不明不白住院了,住了2天,现在派出所对我妈行政处罚7日拘留,200元罚款,对方都是公职人员,至今还没有行政处罚签字,派出所的人告诉我,对方二人处罚12天拘留1人10天拘留处罚700-800左右,我有监控,看的很清楚,我们是受害者,为何还要拘留,这种处罚公平吗?请律师帮忙现在无处申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