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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一个朋友初升高报志愿,被第二志愿录取了,但是我们在沟通的过程中明确告诉了那个学校我朋友不去,请他

我的一个朋友初升高报志愿,被第二志愿录取了,但是我们在沟通的过程中明确告诉了那个学校我朋友不去,请他们予以退档。负责老师说把学生姓名以短信的形式发送过去就好了,但是负责的老师忘记退档,导致我朋友没有被之后报考的学校录取,我朋友的分数远高于之后报考学校的分数线。请问这种情况下我们应该如果追究过失老师的责任?盼复,谢谢!
提问时间:2021-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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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您有没有整体事情经过予以留存相应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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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
有电话录音,应该不存在不承认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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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单存的电话录音做不了定案依据,如果对方不承认的情况,您没有其他的证据吗?
没有更多数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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