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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是重庆市203中学高一的一名学生,我们这一届实行新高考,学校让我们填写了分班意向调查表,期中考试过后就要分班,但是,班主任告诉我们,由于学校老师不够,我们只有六种选择,而且是老师按成绩选择学生。这就说明,成绩差的学生并不能选到自己擅长的科目,这对学生公平吗?而且,成绩差并不是学校剥夺我们选科权力的理由吧!学校老师不够可以招新的老师,为什么要学生来承担这个后果呢?国家政策明明白白写的是“高考科目:3(语数外)+1(物理、历史任选1)+2(化学、生物、政治、地理任选2)”。所以,我想咨询一下,学校是否侵犯了学生选科的权力?
提问时间:2021-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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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是直接打电话向当地的教育局投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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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
没有更多数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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