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110网首页>精选法律咨询>其他

加工厂与卖方的关系:签收重量是否涉及未付款纠纷?

我是一个加工厂。我给对方加工,对方材料是直接从卖方运到我厂由我厂签收重量(只记重量没有价格)现在与对方加工已结清。我与卖方是否还存在关系?(万一对方材料款未付给卖方,卖方是否有权利找我要款项?(材料价格都是对方与卖方协商,我只签收重量。)我是否应该要什么证明?
提问时间:2021-05-31
律师与用户的交流
即时法律咨询-法律微网
交流头像
特邀律师
你和卖方无关的
交流头像
用户
对方是直接送到我厂里,开出来的单子是记了重量没记价格,签字是签的我的名字至于买卖价格都是他们在协商的 请问下律师 是否和我无关
交流头像
用户
上面写错了,是卖方直接送货到我厂
交流头像
特邀律师
那你赶快和卖方确认,你只是代买方加工的。如果卖方回复知道情况的话,和你就无关的。
交流头像
用户
卖方是知道我是加工的
交流头像
用户
我就是怕卖方如果没拿到货款的话不是会找我拿材料(加工材料我已经做成产品送到对方手里了)
交流头像
特邀律师
那不会的,和你没有任何关系。但是你必须保留好卖方知道的证据!
交流头像
用户
那我和买方(就是我给他加工的那个人)发生纠纷,他还欠我80万的加工款未付,但是他有价值330万左右的材料在我这,如果他不结算加工费的话我能扣留材料吗
交流头像
特邀律师
可以,但不能超过他欠款数额。
交流头像
用户
如果是等价的,那他不结算我加工费的话我可以自由处理那批材料吗(材料有涨跌,我怕等价的话他不着急结算我加工费到以后材料涨价的时候才过来结算)而且还要帮他当仓库管材料
交流头像
特邀律师
你不能。你扣押后,要去起诉买家,胜诉后,要法院来处置扣押物品的。
没有更多数据了~

相关咨询
咨询相关专业律师
更多郑州律师
©2004-2014 110网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咨询热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