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购买的房子合同价6***元,但是额外又有房款收据1***元,都有收据为证,再加上排号费,补房屋面
我们购买的房子合同价6***元,但是额外又有房款收据1***元,都有收据为证,再加上排号费,补房屋面积差价等,合计交费8***.54元,请问多出来的钱开发商能退还给我吗?有起诉的,法院认定开发商提供的交费确认单属于当时买房交费时我们认可这个钱了,是合同双方意愿自愿交付,现在不给退!我认为这个确认单也是我方的证据证明我确实交了这么多钱,我当时是认可这个事了交了,但是后来我明白了我被骗了,我知道自己权益受迫害后两年内维护自己权益要求更正不合理项,返还我受的损失应该属于正常的吧!
提问时间:2022-03-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