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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律师。本人在桔子分期商城购买了一台3999元的海信电视,办理的是分期还款。每期578元。已经还款三期,后面的三期没有及时还款导致逾期。逾期时间长达四个月,最后三期的本金加逾期费用共计三千多。因此本人认为逾期费用超过国家法律规定的24%~36%,只归还合法的费用。但是这一要求遭到桔子分期商城的拒绝,他们认为逾期行为是我造成的,必须全额承担费用。在者,商城没有利息,只有违约金和逾期费用,不存在国家规定的24%~36%一说。如果本人不能全额还款,将起诉我。请问律师,我的要求是否合理合法?商城的要求又是否合理合法,具体该怎么办?请详细解答。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