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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678号通告关于……逾期欠款一案,截止2020年5月22欠款为1350.24元,经多次协商仍不还

第0678号通告关于……逾期欠款一案,截止2020年5月22欠款为1350.24元,经多次协商仍不还款,达到骗取款项为目的,已涉嫌欺诈,本案于2020年6月19日下午三点移交法院,起诉金额¥100(诉讼费、公告费、办案表息费、律师考等),相关法律见《台同法》第二百零六条及《刑法》一百九十三条二百二十四条。被告如不按时出庭,将缺常判决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自行承担,法务部陈主任1***126做信同号)
提问时间:2022-0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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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你好!可以发函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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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
请问这是真的假的啊!他们说以前寄过律师函,他们寄到南通市去了,可是身份证不是南通市的!我就没有收到过律师函!她们说起诉单也是送到南通法院的,可我户籍地就不是南通!说6月19号是开庭时间!请问是真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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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不是真的。要小心核实。
没有更多数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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