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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方用两台吊车做设备吊装施工时造成了设备损坏,由于施工中的两台吊车买的是不同保险,一家保额为二十万

施工方用两台吊车做设备吊装施工时造成了设备损坏,由于施工中的两台吊车买的是不同保险,一家保额为二十万,一家保额为十万。则由两家保险公司合力承担赔付这次设备损失,经两家保险公司共同协商并对设备损失做了鉴定,最后一致认为设备损失由保险公司赔付二十一万多,可实际上赔付到施工方的金额一家保险公司承认赔付十万多,而另一家保额少的保险公司则只承认赔付六万多,两家合计才十六万多,请问施工方可否通过法院对两家保险公司进行起诉,要求追回剩下的五万多元的赔付差额。如果起诉,施工方应须要那些手续,该如何声诉
提问时间:2022-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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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提交的自己主张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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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
我上述的情况可以通过法院追回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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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当然是可以通过诉讼要回来的,这是你的权利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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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
如果所损坏的设备已经处理卖掉了,这对胜诉有没有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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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这是没有影响的,但是要有损坏的证明的
没有更多数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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