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朋友介绍找到******机场的工作机会,与介绍人签订协议收取九万元费用办理工作,2019年9月底之
经朋友介绍找到******机场的工作机会,与介绍人签订协议收取九万元费用办理工作,2019年9月底之前无法入职九万元全额退还,双方合同签名盖手印并有身份证号码,收取费用有签名收据。去年九月份以后工作没入职,介绍人口头承诺继续办理至年前无果,答应年后正月退款后迟迟找理由借口拖延至今,目前在个人追要下换回三万,仍有六万未归还。介绍人是**本地人并在****机场正式工作,具体住址不详,有姓名 身份证号 手机号信息。问题1.为防止介绍人忽然联系不到或离开**等情况我是否可以先报警后起诉?问题2.起诉期间被告人如果还清欠款中途撤诉律师委托费用怎么算?问题3.起诉是否对被告人工作有影响?
提问时间:2021-12-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