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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朋友在网上借款3000元,未还款。昨天有一位声称秦皇岛法院执行庭的人打电话给朋友,说对方2

2015年朋友在网上借款3000元,未还款。昨天有一位声称秦皇岛法院执行庭的人打电话给朋友,说对方2018年已经起诉到法院,法院受理,于2018年6月4日在未通知被告的情况下终审判决被告归还原告本金3000元以及每年24%的利息,利息加本金计算到现在共计是5774元,我想请问律师,法院如此审判合不合法?我们该怎么归还这笔欠款。我们在未通知到的情况下又多付一年利息,这算是我们被告的责任么?谢谢!
提问时间:2021-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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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你需要先到法院档案室印卷,然后才能看法院审判是否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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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
已经过了申述期了,是去年6月判的,昨天才通知我们,审判书上写着去年审判结果十天之内申述,现在已经过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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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不是你这么理解的。建议你拿着案卷找律师帮你看看
没有更多数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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