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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3日下午,本人驾驶汽车自东向西行驶,电动车自北向南行驶,发生碰撞,本人汽车右后门有四道明显划

12月13日下午,本人驾驶汽车自东向西行驶,电动车自北向南行驶,发生碰撞,本人汽车右后门有四道明显划痕,部分地方有凹陷,电动车车头撞毁,人摔倒在地。被撞后,本人立即报警,对方一楼咬定是我撞的她,当时办案交警让她去医院做检查,没收了双方车辆。12月14日下午,我打电话要求电动车主去交警大队做定责,在电话中清楚听到对方正在上班,再次打电话电动车主拒绝去做定责,并告知我正在医院做检查。对方已经赖定我赔偿,我若起诉法院胜算大不大?
提问时间:2021-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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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你好!依法能够胜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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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
监控可否作为我起诉的有效证据?电动车主在24小时内没有到医院做伤害鉴定是否超出了法定时效?电动车主上班的地方证人证词及监控能否证明对方没有受到伤害?我起诉预计能获得多少赔偿?本人车是17万的新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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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可以作为证据使用。
没有更多数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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