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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跟我老婆婚后买的房子,写我老婆名字,2012年卖了,当时买家为了规避高额税率,只去了全权公证,并没

我跟我老婆婚后买的房子,写我老婆名字,2012年卖了,当时买家为了规避高额税率,只去了全权公证,并没有办理过户。2014年我老婆去世。2018年买家通知我们去办理过户,我们由于各种原因没有过去跟买家过户,现买家起诉我,要求我去配合过户,我们当时已经配合做了全权公证,还需要再次配合过户吗?这官司我能打赢吗?
提问时间:2021-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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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你好,需要配合办理过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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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
全权公证后是不需要卖方都可以由买方自己去办理过户的,但由于买方拖延,导致证件过期,这种情况应该买方也需要承担责任吧?如果再次配合过户,我可以要求适当补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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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合同约定办理时间了吗?
没有更多数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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