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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与男方经我舅舅介绍确定恋爱关系,过礼给我两万元钱,这个钱我们两个人花的,包括给男方父母买衣服及生活

我与男方经我舅舅介绍确定恋爱关系,过礼给我两万元钱,这个钱我们两个人花的,包括给男方父母买衣服及生活花销,但是没花光,之后男方跟我提出分手,且想要回两万元钱,我认为买来的衣服没有穿过退回去的道理所以并没给他返还,如今男方起诉,请问我该怎么赢这场官司
提问时间:2021-0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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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证双方已共同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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剩下的那部分可以说花没了么?可不可以不给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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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必须退还
没有更多数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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