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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老公接了镇政府的生态移民工程,当时政府没有钱,因为我老公是本地人,开发的地方又是我老公老家,所以当时就让我老公做这个工程,考虑到可以为老家做事,就垫钱帮政府做了开发,当时很多安置款以及征地补偿都是我老公垫付的,而且和老百姓沟通征地都是我老公帮做的工作,后来工程做的差不多了,很多贫困户也搬进去了,可是现在我们的很多款政府到现在也没给,一些征地的老百姓的补偿也没到位,为了这是,我老公经常和政府沟通,政府就经常叫我老公去政府开会协商这些事,上半年那会,为了这事不知跑去开会开了多少次,都解决不了,出事前些天天被叫去,都连开了十几次会了,后来又有一次被叫去,本来说下午两点多开,后因政府他们有事,又等到4点多开,我老公就一直在那等,后来开完会回来路上就出了交通事故,现在残废了,因为出事就是被他们叫去开会才发生的,不知道就交通事故起诉政府赔偿我们,可以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