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110网首页>精选法律咨询>债权债务

胜诉查封对方房产,是否必然拍卖?如对方以唯一房产为由拒绝执行,应如何应对?

你好,我想问下对方欠我的钱不还,已经胜诉,并查封了他名下一套房子,请问查封了就一定会拍卖吗?对方姐姐一直强调他就这一套房子,如果他以这个为由,我该怎么办
提问时间:2021-06-08
律师与用户的交流
即时法律咨询-法律微网
交流头像
特邀律师
你好,法律没有只有一套的房产不能执行的规定,但实际中,执行涉及维稳等因素,执行比较困难。
交流头像
用户
有什么办法可以让房子拍卖出去,我该怎么办,需不需要委托律师,请您帮帮我
交流头像
特邀律师
执行标的额多少?房子价值多少钱?
交流头像
用户
市场价50万,房子还剩10多万银行贷款,该我20万,一个月前少了个协议说到这月底他们自己把房子卖出去,还我的钱,但今天一号了,一直没有动静,应该就是拖延时间呢
交流头像
特邀律师
这种情况可以执行拍卖,剩余款项也足够对方租房子了,不至于没有基本生活保证。
交流头像
用户
也就是说他家无论找什么理由,房子一定可以拍卖的事吗?他姐姐一直扬言他家就一套房子,要通过合法途径不让拍卖,我想如果他想什么办法的话,我提前咨询一下律师,省得到时候被动
交流头像
特邀律师
是的,就算是唯一住房也可以执行拍卖的,虽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五条规定,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但不能就此得出“唯一住房一概不能执行”的结论。因为该司法解释第七条同时规定:“对于超过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房屋和生活用品,人民法院根据申请人的申请,在保障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最低生活标准的居住房屋和普通生活必需品后,可予以执行”。也就是说,保障被执行人有房屋居住并不等于保护其房屋所有权。如果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定给付义务,却依然出入高档场所、用高档商品、住豪宅,就不能以保护生存权为由,置债权人的利益于不顾。据此,人民法院在执行时,可采取以大换小、以近换远、以好换差或租房等形式,既保障债务人的基本生存需要,又确保债权人实现其债权。
交流头像
用户
一般法院提交拍卖手续到开拍卖会多长时间,我多久能拿到钱大概
交流头像
特邀律师
通常要一年时间。 要经调查、判决、评估、拍卖等程序。
交流头像
特邀律师
你这个已经判决完毕,也就是三到六个月可以拍卖,至于什么时候拿到钱,需要看拍卖几次了,是否流拍。
交流头像
用户
好的,谢谢你美女律师,我明白了
交流头像
特邀律师
不客气
没有更多数据了~

相关咨询
咨询相关专业律师
更多张家口律师
©2004-2014 110网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咨询热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