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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人饮酒后!A送B,C(BC)为男女朋友,回宾馆,B将c衣物脱去,c并未反抗,其后A因为喝酒多,见c

多人饮酒后!A送B,C(BC)为男女朋友,回宾馆,B将c衣物脱去,c并未反抗,其后A因为喝酒多,见c裸着,后并与其发生关系,c未满18周岁,现c报警,并以强奸罪告A!请问A方家属如何处理应对较妥善!谢谢!
提问时间:2021-0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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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赔偿,并得到对方谅解,争取轻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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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
谢谢!现无法与其联系,无法协调,这样会判多久呢?怎样还有其他方法争取轻判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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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第二百三十六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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