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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米东区昨天 疫情期间一个男的私自外出并且偷防护服 对一家只有一个女的住的住户 企图强奸 结果还好女性挣脱出来 让那个男的强奸未遂 昨天下午报的警 昨晚就被警察放回去了 警察不负责 女性本人想继续追究 应该怎么办? 被害女性23 男性四五十左右
提问时间:2022-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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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你好,你有证据可去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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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
问题是没有证据 疫情期间男性私自外出并且偷防护服应该就已经构成犯罪了 而且如果这个男的有精神病史的话 还能追究吗 也应该赔付女性精神损失费吧 并且最重要的是这个警察是不是不作为? 为什么当天晚上就把那个男的放回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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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你可投诉这个警察
没有更多数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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