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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受害者:2018年底通过朋友介绍认识一个人以他们单位资金周转困难为由分多次骗取我300万,我20

我是受害者:2018年底通过朋友介绍认识一个人以他们单位资金周转困难为由分多次骗取我300万,我2019年3月报案,嫌疑人被抓后30天被取保候审了,取保候审一年后就自动解除了。警方说没有证据确切说是诈骗,没办法,经过两年的不懈努力现在被害人有一次被抓了,这次是检察院下发的逮捕决定。请问一下受害者现在应该怎么做?犯罪嫌疑人会再次取保吗?
提问时间:2022-0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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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检察院正式批捕的,受害者可以要求办案机关追赃款
没有更多数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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