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110网首页>精选法律咨询>刑事辩护

本人于2018.5.2至2020.1.5期间工作,老板忽悠后未交2018.5.25-2018.12.

本人于2018.5.2至2020.1.5期间工作,老板忽悠后未交2018.5.25-2018.12.30期间的社保,离职后找老板说过要其补缴,但老板不予理会! 现向当地社保稽查科投诉过,他们让找仲裁或法院出判决书在处理等!然而我找了仲裁机构,但人家说不受理社保问题! 现在我该怎么办?走哪种途径行之有效,或向哪个部门投诉?
提问时间:2021-12-26
律师与用户的交流
即时法律咨询-法律微网
交流头像
特邀律师
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交流头像
用户
向劳动监察投诉过,说他们分科室咯!找社保稽查科处理!所以感觉职能部门相互推诿…… 感觉法制社会维权确实难呀!
交流头像
特邀律师
社保稽查有最终决定权
没有更多数据了~

相关咨询
咨询相关专业律师
魏伟律师 
北京朝阳
已帮助 40071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晓云律师 
北京海淀
已帮助 884564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何峤巍律师 
北京朝阳
已帮助 27073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北京律师
©2004-2014 110网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咨询热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