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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便利店老板被中粮集团告侵犯商标,法院判赔2万元,如何降低赔偿金?

我是一家小便利店的老板,6年前拿货了一直红酒售价25元在店里销售,去年被一名称是中粮集团的人告我们这支红酒侵犯了他们商标,并上法院开庭审判,对方律师证词列举出我们售卖的这支红酒共侵犯了他们6个商标,当时原告来我们小店购买酒的时候,我们没有开发票,到时他们在法院申请了公证人员陪同。近日 收到判决书,法院判决我们赔偿原告2万元,这对于我们一个月收入几千元的小店,打击很大,请问,有没办法能降低这个赔偿金
提问时间:2021-0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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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你好,建议你上诉,这个判决要求你们赔偿的金额是不合理的,根据《商标法》第六十三条规定: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参照该商标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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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当初就进货2支酒,售价25元,但是对方原告是**集团,我们这支酒上有他们**集团华夏,****等等几个知名商标存在,当时我们不知道,我们做为零售的,都是看到什么好卖就拿货卖的。**集团好像是世界500强企业,**长**这几个商标也很有名气,我们也不知道商标许可使用费是多少,那该怎么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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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不管中粮集团是不是500强企业,这个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应该按照对方所受到的实际损失或者你获得利益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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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两万元明显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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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
那请问 律师,你前面提到,如果无法核计对方经济损失或者我们所得利益,那是不是就要依照商标许可使用费来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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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是的,你可以提供你的进货单据来证明你所获得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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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货单据已经没有了,但是红酒上贴有价格写着25元。这个有用吗?还有就是,听对方律师说,我们这支酒因为侵犯的商标有5-6个这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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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没用,必须要进货单据才行,不管侵犯了几个商标,都是以我刚才说的那个法律规定来计算赔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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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
好的,了解了。然后我还有一个地方不明白,法院判决书下来,有说明赔偿金额,但是没有说明怎么赔给原告,这个是要我们私下联系原告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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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判决一般都是载明在本判决书生效后十日内被告支付赔偿款给原告,不会有其他的特别说明,你可以私下联系原告,但是支付赔偿款一定要转账,并且打入对方名下账户
没有更多数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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