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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淫网站冒用我的名字进行非法活动,涉嫌上千万非法收益,如何维护个人名誉并获得精神赔偿?

一个卖淫网站用我的名字做卖淫活动,照片用的他人的,但是姓名还有资历用的我本人的 一个卖淫网站用我的名字做卖淫活动,照片用的他人的,但是姓名还有资历用的我本人的。我看了下预约数量还有收费数额,预计该组织用我姓名非法收益达上千万。损害了我个人名誉,并进行了非法盈利。我希望消除影响并进行精神赔偿。
提问时间:2021-0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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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可以报警,由公安机关调查处理。然后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公民的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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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费多少,以及赔偿能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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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费侵害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以及其他人格权的案件,每件交纳100元至500元。涉及损害赔偿,赔偿金额不超过5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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