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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起诉借款人和担保人一起两百万的民间借贷(借贷合同签订的时间是2018年1月),经法院审理,原告在

原告起诉借款人和担保人一起两百万的民间借贷(借贷合同签订的时间是2018年1月),经法院审理,原告在开庭的时候说这笔两百万的借贷实际没有借给被告,是原告表姐去银行转入转出转入制造了虚假的银行流水,原告表姐在法庭上也表面,实际是她和借款人之前有一笔欠款,担心借款人不还钱给她,让她表弟帮忙制造一份虚假的两百万借款,现在法院判决下来了,判决驳回原告起诉,原告和表姐可能存在虚假诉讼,涉嫌刑事犯罪。法院没有把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借贷合同原件还在原告手里,现在借贷合同应该是无效的吧?案件受理过程中,担保人的工作,家庭受到了极大的影响,可以要求原告赔偿损失吗?
提问时间:2021-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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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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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人要求原告赔偿,担保人是要去公安局告他才能获得赔偿,还是私下调解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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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是不会管的
没有更多数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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