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110网首页>精选法律咨询>刑事辩护

民事案件的管辖权问题:纠纷是民间借贷,原告住所地是唐山市,多名被告的户籍和经常居住地均是天津,案件已

民事案件的管辖权问题:纠纷是民间借贷,原告住所地是唐山市,多名被告的户籍和经常居住地均是天津,案件已经由唐山市法院审理并判决了,在原合同中并没有约定纠纷管辖的法院,现在我发现按照民诉法第二十一条和其解释第十八条的规定,唐山法院应该没有管辖权,天津法院才有管辖权,但是唐山法院却受理了该案件,不仅判决还进去了执行程序,我该判决明显对我不公,各位律师我想咨询下这个案件还能移交给天津法院从新审判吗,谢谢各位律师的解答。
提问时间:2021-08-18
律师与用户的交流
即时法律咨询-法律微网
交流头像
特邀律师
原告是哪一方?你是哪一方?
交流头像
用户
原告是出借方,我是借款方。
交流头像
特邀律师
你们之间有借款合同还是借据?
没有更多数据了~

相关咨询
咨询相关专业律师
魏伟律师 
北京朝阳
已帮助 4011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吴丁亚律师 
北京海淀
已帮助 47551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丁磊律师 
北京朝阳
已帮助 5700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北京律师
©2004-2014 110网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咨询热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