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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不同意协商解除劳动合同。7月1号(我已开始没班上):经理提议:1/调店上班2/停薪留职2个月,冷静反省和店长的问题。2个月再做打算。我答:我的意愿是:留在原职或被辞退,我不会主动离职。我7月开始,公司不安排我上班,一直晾着我。我想我不提,也就会一直被公司无声无息的晾着吧!请问这样的情况,我怎样才可以取回属于自己最大的权益。而不是被“无声无息”的被辞退,得不到任何补偿。请帮帮无助的我!我也36岁,如再就业,不容易,如被默默“被离职”,我怎么才可以取回我工作9年多应得到的那部份补偿。谢谢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