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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名私企保险公司员工,18年12月20日提出离职申请,离职日期是12月31日,我公司离职需要公司

我是一名私企保险公司员工,18年12月20日提出离职申请,离职日期是12月31日,我公司离职需要公司各个部门进行工作交接及确认无问题才能离职,致使到现在也没有办理完毕,而且至今公司还差我一部分业务费用未返还,今日收到公司发出的离职催办涵,而且要求四个工作日内去公司办理手续并补交公司垫付的保险费用,请问这合法吗
提问时间:2021-0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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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交接上遇到什么问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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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
之前是因为公司内部问题耽误了,一直到2月12号公司打电话让我交回从业资格证,我的证找不到了,因为补办很麻烦现在一直在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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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
而且今天我找到了,打算明天送去公司的,今天收到了催办涵和让交回保险费用的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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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这部分应当是公司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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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
我现在还属于正式员工对吧,他们这么做违法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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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因为你还没有离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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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劳动关系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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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
那这个信用理他吗,我觉得公司现在太不讲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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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必要时可以提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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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
那现在我应该怎么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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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
什么时候可以提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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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如果不想事情不可收拾那就先协商,如果种种刁难就提劳动仲裁
没有更多数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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