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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4月底,我是一个小广告部的,找了一个临时工去当地的一所中学干活,在整个干活的过程中,一直有2位老

今年4月底,我是一个小广告部的,找了一个临时工去当地的一所中学干活,在整个干活的过程中,一直有2位老师在给工人扶梯子,工人干完活后,老师让他去食堂吃饭,待他坐定后,老师去打卡下班,这时工人一个人自作主张搭梯子登高干活,结果摔下腿弯粉碎性骨折,后来我就安排给工人积极看病,当时花了有差不多6000元,后来由于工人这边的无理要求,我终止了看病。后来都是他们自己看病出院,总计花费3万2千多。现在于本月10号被工人状告法庭,要求赔偿13万多。昨天下午了解到工人在恢复期间腿伤复发流血化脓,我想了解下,二次看病的钱和我有关系吗?在本案中我应该担负多少责任?
提问时间:2021-1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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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您好,此人是按天领工资的还是干包工干完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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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
这个应该怎么算,应该是包工,就是价格人家定,今天不管这个活干的早于晚,都是干完就结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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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如果是包工活,这事就与您无关,属于劳务合同关系。如果是雇佣关系,就需要您承担责任。责任大小根据双方过错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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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如果您对我的解答满意,请您对我的服务予以好评,或者您也可以支付任意任意心意,感谢您对我们职业的支持!祝您的问题早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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