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男)与乙(女)是夫妻 甲在17年(婚姻期间)银行贷款按揭购买了一台宝马轿车 该贷款和丙(与甲
甲(男)与乙(女)是夫妻 甲在17年(婚姻期间)银行贷款按揭购买了一台宝马轿车 该贷款和丙(与甲乙无亲属关系)一起与银行签了一份共同承担车贷协议。 甲在18年经济出现严重问题于下半年车子被其他债主扣走了至今下落不明。甲在18年底与乙离婚 根据离婚协议甲已经身无分文并要承担相关债务 且在协议注明甲的债务与乙无关(协议中没了任何财产分割)。19年由于车贷断供 银行起诉甲和丙 赔偿所欠车贷。 这时甲已经跑路不知所踪 。法院判决丙赔偿了所欠车贷款 。 我想问的是 丙能不能以车子是甲乙婚内共同财产向乙追讨所陪的车款?(甲已经上了黑名单且跑路不知所踪)
提问时间:2021-12-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