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110网首页>精选法律咨询>婚姻家庭

我有一男性朋友20年前和一离异女士结婚,女方带两个孩子,一个17岁,一个8岁,婚后两人无共同的儿女。

我有一男性朋友20年前和一离异女士结婚,女方带两个孩子,一个17岁,一个8岁,婚后两人无共同的儿女。 前两年,女方小女儿生意欠下债务,女方自行借高利贷为其女儿还款。男方受不了经济压力,要求离婚,被拒绝。然后分居1年多,现准备起诉离婚。 问,女方借的高利贷,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离婚的时候,男方只要求分居后的所挣的钱自己留着,其余都归女方所有,是否可行(女方不同意,要求男方每年支付4万元才同意离婚)。
提问时间:2021-12-19
律师与用户的交流
即时法律咨询-法律微网
交流头像
特邀律师
男方不用承担
交流头像
用户
谢谢律师
交流头像
特邀律师
好的
没有更多数据了~

相关咨询
咨询相关专业律师
辛艳茹律师 
江苏常州
已帮助 730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吴继成律师 
江苏常州
已帮助 432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常州律师
©2004-2014 110网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咨询热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