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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和前夫于2017年7月离婚,十二岁的女儿归我,婚后有两处房产,一处位于富丽城大概价值40万,

您好,我和前夫于2017年7月离婚,十二岁的女儿归我,婚后有两处房产,一处位于富丽城大概价值40万,一处位于八中附近大概价值10万,一辆车价值10万,车和位于八中的房子归他,我带孩子所以富丽城的房子归我,买富丽城时我们借款12万,离婚时在法庭上只提了一句,最后没有明确划分这笔债务,现在人家向我讨要这12万,前夫却以这个钱是用来买富丽城的家,现在房子归我,所以他不负担,我想问,这笔债务他要负担吗?谢谢
提问时间:2021-0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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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你好!需要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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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
我怎样才可以让他负担他那部分的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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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可以向对方发送法律意见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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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先协商协商不了,只有通过法院诉讼解决。
没有更多数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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