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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前夫2011年在民政局协议离婚,离婚原因是他有外遇,这些年一直打扰我的生活,孩子生活费基本上不给,

和前夫2011年在民政局协议离婚,离婚原因是他有外遇,这些年一直打扰我的生活,孩子生活费基本上不给,偶尔付几百块钱生活费,现在孩子要升初中,我一个人负担不起,我想再婚,他一直在骚扰我的生活,请问这样情况能不能起诉?以什么名义起诉?
提问时间:2021-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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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你好!可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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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
您好请问以什么名义起诉?我去法院咨询,法院说我不是在法院起诉离婚的,协议离婚,必须重新起诉离婚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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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可以要求男方承担孩子的抚养费。
没有更多数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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