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发布问题
法律法规
法律知识
全部咨询
110网首页
>
精选法律咨询
>
婚姻家庭
第一次诉讼离婚,男方每个月给女方生活费的转账记录,可以当做夫妻关系没有破裂的理由吗
第一次诉讼离婚,男方每个月给女方生活费的转账记录,可以当做夫妻关系没有破裂的理由吗
提问时间:2022-07-02
律师与用户的交流
特邀律师
不可以
没有更多数据了~
马恩杰律师
江苏苏州
电话咨询
路光亮律师
江苏盐城
电话咨询
张琪律师
江苏镇江
电话咨询
辛艳茹律师
江苏常州
电话咨询
相关咨询
分居8个多月,没分居之前男方每个月给妻子每个月的转账记录能作
夫妻双方育有一女,在生活中做什么都由男方出钱但关系还是多有矛
夫妻感情破裂,分居十多年,子女同意离婚,儿子17岁,女儿20
夫妻感情破裂,分居十多年,子女同意离婚,儿子17岁,女儿20
我是男方被告,请求,判准原告女方无被告男方离婚本案诉讼费由被
夫妻双方异地,长期冷战冷暴力,不管不问,各过各的,期间孩子一
夫妻关系期间,男方向女方家长借了一万。但没有办法证明是夫妻共
夫妻双方男有病无基本生活的能力,拄双拐,女方任由其自生自灭,
夫妻俩在没有特殊原因的情况下,十几年没有夫妻生活,男方单方面
夫妻离婚育有一女离婚时判给女方,在城市里生活,男方离婚后再婚
咨询相关专业律师
辛艳茹律师
江苏常州
已帮助
7299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
在线咨询
吴继成律师
江苏常州
已帮助
432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
在线咨询
更多常州律师
©2004-2014 110网
客户端
| 触屏版丨
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咨询热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