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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朋友他老公是内地来的入赘女方家的,属于上门女婿。由于两人感情不合,女方要求离婚,男方说需要三万块钱

我朋友他老公是内地来的入赘女方家的,属于上门女婿。由于两人感情不合,女方要求离婚,男方说需要三万块钱的不长,否则不离婚,现在男方也跑到老家不肯露面,留下女方带个孩子已经两年多了,给女方的生活和工作造成诸多不便。到当地法院去起诉,法院要求有乡里的证明,到乡里开证明,乡里要求双方必须在场。请问女方如何能把婚离掉。
提问时间:2021-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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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向法院起诉,被告所在地法院即可受理。法院受理后对方如不到庭,法院根据你提交证据确定是否能够认定你们之间的夫妻感情已经破裂,认定破裂的,判决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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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
现在就是法院需要乡里开的证明才受理,现在是乡里不给开证明,所以法院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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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居住证明村委会开具证明就可以了,没必要到乡镇上。
没有更多数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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