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110网首页>精选法律咨询>婚姻家庭

你好,领结婚证了,从2013年年底一起生活,2016年7月22号他打我,分居生活,一直至2018年1

你好,领结婚证了,从2013年年底一起生活,2016年7月22号他打我,分居生活,一直至2018年1月16日起诉离婚,请问,在没有收到判决书前,所有花销都属于婚姻存在的花销,共同承担吗
提问时间:2021-08-18
律师与用户的交流
即时法律咨询-法律微网
交流头像
特邀律师
是的
交流头像
用户
一起生活和分居,所有花销都是共同承担的,是这样吗律师
交流头像
特邀律师
正常来讲,在法院判决书下来之前的所有为家庭共同的合理开支是算共同承担的
没有更多数据了~

相关咨询
咨询相关专业律师
陈晓云律师 
北京海淀
已帮助 884560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吴丁亚律师 
北京海淀
已帮助 47530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魏伟律师 
北京朝阳
已帮助 40049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北京律师
©2004-2014 110网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咨询热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