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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 , 年 月 日出生。住 市 , 身份证号: 。女方: , 年 月 日出生。住 市 ,身份证号: 。男女双方于 年 月 日在民政局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因协议人双方性格不合,夫妻感情破裂,无法继续共同生活,已无和好可能,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现双方就自愿离婚一事达成如下协议:一、子女的抚养、抚养费、探望权:双方婚后于 年 月 日(国历月初)生育一女,取名 。孩子的监护权归女方所有,由女方抚养,随同女方生活。由男方每月给付抚养费 (含托养费、教育费、医疗费),由男方每月支付人民币 元整,男方应于每月的 日前将女儿的抚养费交到女方指定银行帐号;男方向女方支付的上述抚养费应支付至该子女学业完成为止。考虑到物价上涨及通货膨胀的因素,男方支付的上述抚养费每年应在上一年的抚养费基础上上涨10%。银行名称:账户号码:账户名称:在每月 号前付清;直至付到大学毕业为止。在不影响孩子学习、生活的情况下,男方每月可探望一次孩子,探望须在女方的陪同下进行,男方不得擅自将孩子带离,否则女方有权终止探望。男方应提前通知女方,女方应保证探望一方每月探望的时间不少于一天。二、夫妻共同财产分割:1.双方婚后无共同财产,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各自名下银行存款归各自所有。2.各自的生活用品归各自所有。三、夫妻债权债务清偿:双方确认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没有发生任何共同债权债务,任何一方如对外负有债权债务的,由负债方自行承担,与对方无关。今后所发生的债权债务均由各自享有和承担,与对方无关。四、其它协议:1、离婚后双方不得干涉对方正常生活。2、离婚双方以此协议为准。3、任何一方不按本协议约定期限履行支付款项义务的,应付违约金 元给对方。4、如本协议生效后在执行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 人民法院起诉。协议约定内容均采用打印文本,除签字部分外,涂改、书写无效。本协议一式三份,自婚姻登记机关颁发《离婚证》之日起生效双方各执一份,一份交婚姻登记处备案。 男方: 女方: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