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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两套房(一套已还完房贷,是男方婚前购买、一套未还完,婚后购买,两套房子均为男方还房贷)、一辆车(男方购买)。另外,婚后男方工资卡一直是女方保管,离婚后归还工资卡内只有几千元。男方工作17年,结婚9年。离婚协议财产分配:已还完房贷的房子归男方、车和另外一套房子归女方。孩子抚养权归女方。协议规定男方每月支付3000元抚养费直至孩子满18岁。现在孩子上小学(安康离婚抚养费很少有超过1000的),若孩子有重大疾病双方平摊费用。目前存在的问题:离婚一年,男方重组家庭需要重新买房,要卖掉原来房子房管局需要男方前期做公证,女方找各种理由推辞。并且在探望孩子上经常找理由不让男方探视。现在又提出要签什么补充协议。 离婚女方为过错方,男方无意发现女方与其他男子长期暧昧对话,双方大吵一顿,男方为了孩子不想离婚,但最后女方执意离婚,最终离婚。男方敦厚老实,离婚时从未想过重建家庭,考虑孩子所以才签订了如此不平等的协议。现在前妻屡屡刁难,男方想重新起诉修改离婚协议。想要达到的结果:方案1:1. 孩子抚养费1000元/月,大学期间1500元/月。2. 还清贷款的房子本身就是男方婚前财产。另外的车和房子应该属于婚后财产,应该公平分割,要求做资产评估后,女方归还一半财产至男方。方案2:1. 追回孩子抚养权,女方每月支付1000元抚养费;女方为老师。2. 还清贷款的房子本身就是男方婚前财产。另外的车和房子应该属于婚后财产,应该公平分割,要求做资产评估后,女方归还一半财产至男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