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110网首页>精选法律咨询>婚姻家庭

在婚姻续存期间,2010年9月前夫按揭买了车,我在个人消费借款抵押合同中作为共有人签了字,其中前夫由

在婚姻续存期间,2010年9月前夫按揭买了车,我在个人消费借款抵押合同中作为共有人签了字,其中前夫由于赌债付不出,把车再抵给当铺,当铺把车卖到哪里去也不知道了,车按揭付到2012.2月止,其余的按揭担保公司付给银行了,我们在2015年离婚,离婚里协议把车的所有权和责任是给前夫了的。在2018年5月现按揭公司起诉到我,按现行的法律我是要付什么责任和怎么去应对
提问时间:2021-09-06
律师与用户的交流
即时法律咨询-法律微网
交流头像
特邀律师
你好!可以由前夫负责清偿债务。
交流头像
用户
前夫无能力负责,现在车贷款8万多就多由我负责吗?
交流头像
特邀律师
不是。应当由前夫负责。
没有更多数据了~

相关咨询
咨询相关专业律师
吴丁亚律师 
北京海淀
已帮助 47520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晓云律师 
北京海淀
已帮助 884544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魏伟律师 
北京朝阳
已帮助 40018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北京律师
©2004-2014 110网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咨询热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