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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丈夫2012年3月拿证,2012年6月生了个男孩,2015年~2017年分居两地,因为男方触及到

我和丈夫2012年3月拿证,2012年6月生了个男孩,2015年~2017年分居两地,因为男方触及到打架斗殴被网上通缉至今未回深,以前一直在深居住,我们双方也协商好了离婚,没有任何财产分割,但是他无法亲自跟我到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我想问下,这种情况,我该从哪方面处理?
提问时间:2021-0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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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你好,一方失踪或下落不明的,另一方依然可以直接提起离婚诉讼。协议离婚当然是不可能的了,法律为了保障配偶失踪一方的合法权益,允许法院缺席判决。因为宣告失踪是离婚的理由之一,宣告失踪却不是离婚诉讼的前置程序,所以不影响提起离婚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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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
男方户籍所在地是罗定,我的户籍所在地是深圳,我们在深圳登记,他一直居住在深圳,如今,起诉离婚是否要到他的户籍所在地?在我的户籍当地法院是否能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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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现在可以联系到对方吗?
没有更多数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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