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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女双方两个人在深圳工作,2012.10.1因同学的同学介绍认识。2014年1月27日在湖南株洲攸县

男女双方两个人在深圳工作,2012.10.1因同学的同学介绍认识。2014年1月27日在湖南株洲攸县老家注册结婚,2016年4月16日因家庭琐事闹别扭,因为时机巧合,我(女方)带娃离开深圳到广州出差一周。2016.4.23日男方离家去了哥哥家。自此分居至今。2016.5.6日,女方第一次向深圳市罗湖区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离婚。2016.6.13日开庭审理。没判离。2016.7-8月双方有接触,没谈妥。2016.9.1开始至今两人从未联系。注:男方自2016.6.1日后没给孩子任何抚养费用,女方有要求多次,都置之不理。2016.9.1日后再也没见过孩子。请问现在要求离婚怎么办最合适?
提问时间:2021-0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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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你好,如一方不同意离婚,或者夫妻双方在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问题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导致无法协议离婚,可起诉至法院,请求判决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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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
还得两个人先沟通吗?起诉要做哪些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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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不需要的,结婚证在手里吗?
没有更多数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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